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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3-04 作者:安徽成考网 http://www.ahcks.com/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和《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教高〔2009〕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授予对象

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种办学形式(含脱产、业余、函授、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培养的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第二条 组织机构

阜阳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我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各专业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学位评定工作。委员会下设学位办公室(与教务处合署办公),负责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授予条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四条的要求执行,即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者担负专门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四条 申请条件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贯彻“择优授予”的原则。学位申请者必须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的当年,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提出学位申请(只有一次申请学位的机会)。学位申请者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修完培养方案的全部课程且课程平均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

3.已获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良好等次以上(含良好);

5.参加学校认可的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参加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至申请学位前。


第五条 在读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1.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的;

2.触犯刑法受到处罚的;

3.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的;

4.因考试作弊等原因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5.受到所在单位行政处分且在处分期间的;

6.平均每学年有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经补考后及格的;


第六条 工作程序

(一)申请时间

每年10月底之前,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可向校继续教育学院提出授予学士学位的书面申请,填写《学位申请表》。同时,学位申请者应提交如下材料:

1.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证明(应说明学位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是否受到行政处分且在处分期内以及是否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或受到刑法处罚等情况);

(二)资格审核

继续教育学院对照条件初核后,向校学士学位办公室提出择优推荐者名单。同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拟授予学位的专业、申请者人数及学位申请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毕业证书原件初核等情况的说明材料;

2.学位申请表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3.学位申请者的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及平均成绩一览表;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

5.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考合格证等相关档案材料。

校学士学位办公室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一个月内决定是否接受推荐申请,并将结果通知继续教育学院,将接受推荐的学位申请者相关材料交有关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审。

(三)学位评定

校学士学位办公室将有关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审后建议授予学士学位的申请者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逐个审核,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

通过者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证书应注明学位获得者通过何种办学形式获得某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第七条 在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时,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平公正。对发现学位申请者或者有关单位在申请和审核学位的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由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严肃处理,撤销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已授予的学士学位,追缴已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并宣布证书无效,并对有关责任人或单位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本细则由校学士学位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阜阳师范大学     届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贴照片

(小二寸

身份证号


毕业专业


毕业证书

编 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学位外语考试时间


外语成绩


申请学位类别


在学习期间,有无受到所在单位行政处分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承 诺 书

本人是阜阳师范大学     届成人本科毕业生,已了解有关成人本科授予学士学位的相关规定,现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接受阜阳师范学院学位委员会对本人申请资格审查和学士学位评审的结果。

本人对本表中各栏目填写的真实性负责,保证个人信息与毕业信息一致,自愿承担因填表不真实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继续教育学院初审意见

 

拟同意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

盖 章

年   月   日

注:A4纸正反两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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