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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成人高考《民法》民法的渊源
发布时间:2019-08-03 作者:安徽成考网 http://www.ahcks.com/ 点击:

1、制定法

(1)宪法。

(2)民事法律。

(3)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发布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特别行政区的民事规范。

(6)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7)国际条约。


2、习惯

民事习惯如果与现行法律不抵触,且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能够对调整民事关系起到积极作用,经国家认可后,即成为习惯法,具备民事法律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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